【炼油石化行业大部分2017年内将需要排污许可证】

2017-08-16 14:50:23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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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2017年7月28日,环境保护部印发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(2017年版)》(以下简称《排污许可名录》)。《排污许可名录》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等法律规定和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国办发﹝2016﹞81号)改革精神,明确了实施排污许可管理的行业范围、按行业推进的进度、排污单位应该持证排污的最后时限以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要求。
 
《排污许可名录》共包括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》中的32个大类和78个中类或小类,以及4个通用工序。覆盖了“水十条”、“大气十条”的重点管理行业,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的重点行业,可以基本满足“十三五”期间水和大气固定污染源的环境管理需求。
 
环境保护部已经发布火电、造纸、钢铁、水泥等行业排污许可技术规范,今年还将发布石化、焦化等十一个行业排污许可技术规范,逐步形成完整的技术规范体系。《排污许可名录》要求,现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,在实施时限内申请排污许可证。
 
《排污许可名录》中,石油化工和煤化工行业相关条目如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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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上可见,对于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,京津冀鲁、长三角、珠三角区域2017年就要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,其他区域时限为2018年。石化制乙烯和芳烃生产也在2017年就要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。煤制油、煤制气和煤制烯烃等现代煤化工行业,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施时限为2020年。 
 
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施,将为相关环保企业带来巨大的市场机遇。石油化工生产伴随着废水、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的产生,挥发性有机物(VOCS)的处理也日益得到重视。在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设计、建设、试车和运行的全流程,都严格遵守环保原则,符合竣工验收和日常监管的要求,是项目运营者面临的真正挑战。借鉴已有大型项目的成功经验,通过技术升级和商业模式创新,提高节能减排效果、实现经济和环境效益最大化,是石油化工和煤化工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。 
 
 
 
 
 
 (非本站原创,来源: 亚化煤化工 )

【责任编辑:徐双俊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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